一般来说,丧葬费是六个月的工资标准。计算公式为: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对丧葬费的计算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即“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一、如果逝者是企业(含央企、国企)在职和退休职工可享受以下待遇:


1、.退休的公务员过世,除了7000元丧葬费,还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按照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的20倍计算,家属没有生活来源的,可以每个月领取相应的生活补助。


2、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3、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如果逝者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在职和离退休)则享受以下待遇:


1、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退休人员去世的,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如果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最低养老金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养老金标准发放。


2、烈士,以生前前8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发放,因公牺牲的,则是前40个月基本工资,而因病去世的,则是前20个月。


三、丧葬费的补贴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应当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确定。